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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9年度治污攻坚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7日

  2019年,内蒙古全区12盟市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9.6%,列入考核的52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63.5%,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整体良好,在完成大气、水、土壤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上取得显著成效。

    2019年,内蒙古全区12盟市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9.6%,重度污染以上天数比例为0.9%。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0.1和0.6个百分点。其中,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兴安盟及呼伦贝尔市7个盟市空气质量综合评价达标,较2018年新增了1个达标盟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PM2.5浓度未达到自治区下达的环保约束性考核指标要求。 

    列入考核的52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63.5%,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5.8%,达到国家下达的环保约束性考核指标;42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1%。黄河流域实际监测的36个断面中优良水体比例为69.4%,同比提高10.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1.1%,同比下降6.1个百分点。 

    国控土壤基础点位达标率为98.1%,纳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22009个土壤监测点位安全利用率为98%以上,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整体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