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环投集团党委专题研究做好接受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专项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9日

  为切实将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19年9月9日上午9时,内蒙古环投集团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具体落实工作。经认真研究,明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此次专项巡察组织工作,由集团党委总负责,为加强具体工作的协调沟通,确定成立集团巡察工作联络组,由党委副书记张卫东任组长、纪委书记刘勇任副组长,集团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专项巡察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内蒙古环投集团具体实施方案;三是做好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要求,筹备相关会议、准备自查报告等材料、组织谈话工作,安排列席有关会议,以及准备巡察意见箱、开通电子信箱、信访联系电话等工作,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抓好巡查整改。始终坚持将“改”字贯穿始终,严格按照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专项巡察提出的意见建议,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对账式销号管理,通过持续深入整改补短板、抓提升,不断推动集团经营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内蒙古环投集团专项巡察联络组,联系电话:4632282)